【傳播政策ABC】公視董事長要人閉嘴 太超過!
【2010.01.14/NccWatch媒體公民行動網/羅世宏撰】
公視基金會董事長鄭同僚日前向法院聲請「假處分」,禁止陳世敏等八位董事「出席」公視董事會,禁止渠等「行使或使他人代理行使董事之一切職權,或以董事之身分為任何行為,並不得以說明會、網際網路、媒體傳播或其他方式為足以損害聲請人名譽、經營或營運之行為,亦不得為任何妨礙、干擾或阻止之行為。」在兩造對立、和解或對話困難的情勢下,各自採取有利的法律手段,當可理解。然而,這次爭議茲事體大,後續負面效應不容輕忽。
歷來都是政商勢力想方設法讓媒體閉嘴,但這次卻是公共媒體董事長以法律手段形同「封口」,侵害陳世敏等八位董事的言論自由。公共媒體不應畏懼或限制任何人公開討論公視相關事務,反而應主動尋求各界對公視的建議或批評,完全沒有理由在對方尚未「損害公視名譽...」之前,即預設對方有此意圖或行為,並以如此粗暴手段預先予以噤聲。
反過來說,爭取並保障任何人自由表達與評論的權利,不僅是公共媒體賴以維繫的珍貴資產,也是公共媒體最應該捍衛的價值。否則,未來任何人若以不當手段封公視的口,誰還願意為公視仗義聲援?更何況,鄭董事長訴諸法律限制他人言論自由,或已引起各界非議與不齒,本身可能即已達到足以「損害」公視名譽之行為了。難道只容董事長放火,不許董事點燈?一方面預防對方「損害」公視名譽之未遂行為,另一方面卻縱容自己「損害」公視名譽之既遂行為。想想,董事長這種作為不是很荒謬嗎?
為了眼前董座和路線之爭,公視董事長以法律手段封八位董事的口,縱能得逞於一時,終究難杜廣大公眾的悠悠之口,公共媒體的根本價值與角色卻因此受到嚴重傷害。換言之,公視董事長此舉無異於自毀長城,角色錯置,不僅不必要,也完全不符比例原則。
亡羊補牢之道,我們呼籲公視董事長鄭同僚向八位被限制言論自由的董事致歉,並主動撤銷此一部份的假處分。我們也要鼓勵八位董事,應該言所當言,不必因此噤聲。
最後,本屆董事不論新舊,任期都只剩不到一年,我們呼籲雙方以公視發展為念,體認公視員工和全體公民才是公視真正的主人,而董事會成員都只是過客。橫在你們前頭的使命,不在一時的董座或路線之爭,而是為公視未來力爭千秋。
( 作者為中正大學傳播系副教授,本文刪節版另以「公視董座不要自毀長城」為題,登載於中國時報2010.01.14論壇版)























Re: 【傳播政策ABC】公視董事長要人閉嘴 太超過!
羅老師前文也提到「本屆董事會的組成與增額過程,更是伊於胡底,讓人嘆為觀止。」惡樹惡果,董事會的惡鬥,難道不是令人嘆為觀止的惡性循環所致?
Re: 【傳播政策ABC】公視董事長要人閉嘴 太超過!
時間:2009.01.21 上午
地點:公視大樓
主角:公視監事黃世鑫(臺北大學財政學教授)vs. 新聞局科長黃秀 (廣電處)
背景:為了公視董座之爭,新聞局開始用行政手段對公視施壓。1/20說要查帳,叫公視派人拿資料到新聞局,教訓了一頓。1/21又由廣電處二科科長黃秀率法規會等到公視,說要調閱資料。因為跟財務稽核有關,公視乃請監事黃世鑫負責接待。雙方的主要爭執在,黃世鑫希望她們在出席單上簽名,但黃秀堅持不肯。
本文附有錄音檔(14分鐘): http://blog.roodo.com/cjliu/archives/11460889.html
錄音摘錄:
黃世鑫: 妳們為什麼不肯留下名字?
科長: 今天本質上不是會議,你也不是主持人。
黃世鑫: 那麼改成訪視記錄好了。 (科長仍不肯簽。法規會本來簽了,又劃掉)。
科長: 今天要找的是「公視基金會」,不是「監事會」。
黃世鑫: 監事負責財務稽核,也是公視基金會的一部份。
科長: 這不是會議。(一再重複,不肯簽名)
黃世鑫:請注意,公視是獨立自主的財團法人,並非新聞局的下屬機關。妳們若行文來調資料,白紙黑字,沒問題。但今天既是人來,我們總要知道是什麼人來調資料。要拿走資料,又不肯留下紀錄,說得過去嗎?
科長: 我們自己會做紀錄。
黃世鑫: 唉,妳來我們這裡拿走資料,卻自己做紀錄?你的紀錄我可以簽名證明資料出自我們,但我們也要做紀錄啊。
科長: 我們今天發文的對象是「公視基金會」,如果他們沒代表來,我們只好下結論說,資料沒拿到。我們馬上就走。
黃世鑫:妳對外怎麼講,沒關係。如有不實,我有錄音。妳想想看,今天走進去一個地方要拿資料,我們只是請妳留下名字,怎麼會竟然不肯?
科長: 我們不肯對監事會(留下記錄)。
黃世鑫:公視對外由董事長代表,今天如果是到新聞局報告,我監事不會去。但妳今天是到公視來,由誰接待是公視內部的事。要查節目,由節目部經理接待。要查財務,由負責財務稽核的監事出面,理所當然。
由誰代表是公視內部的事,不是由妳指揮。如果行政干預的話,我們只好上監察院。不要以為中華民國真的可以無法無天。請尊重公視是「獨立自主,不受干涉」的財團法人,不是新聞局的下屬機關。我的立場如此,如果妳不肯簽名,對不起,我們無法給妳資料。
於是,科長等人離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