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播論壇】美國媒體運動:前進!

【2008.09.15/Monthly Review/Robert M. McChesney撰/張時健譯】

一切我們社會的學術活動,最終目的可說是為了理解並改造世界,即使這個改造是要保存我們珍視的事物與價值。對傳媒的政治經濟研究而言,特別如此,因為這個研究領域訴諸政策與結構,而這正是傳媒與溝通事務構造之所依,對當代社會的影響深遠。因此,傳播政治經濟學總是與學院外的政策制定者與普羅公民們有直接的聯繫。這個工作如果閉關於學院之內,無以為之。這就是為什麼布爾喬亞的媒體改革運動對傳播政治經濟學而言如此重要,而運動的開展也植基於政治經濟研究。     

傳播政治經濟學致力於理解傳媒在當代社會中的角色,有如傳媒體系如何看待社會正義、開放的政府、有效能的參與式民主等等價值,或處理市場結構、政策與國家補貼、組織結構如何構造與決定了媒體的性質與內容。在這個知識領域內,傳媒體系不具有天生如此或無可避免的樣態,而總是作為政治決策運作角力的結果。而政策空間決非開放的競技場,而是由既定的歷史與政治經濟脈絡所構造。藉馬克思的話,人們創造自己的歷史,但是他們並不是隨心所欲地自己創造,並不是在他們自己選定的條件下創造,而是在直接碰到的、既定的、從過去承繼下來的條件下創造。「已死去的世代留下來的傳統,像惡夢般地重重壓在活著人的腦代上」。     

過去一個世紀裡,傳播政治經濟學在美國的發展,與其他國家發生了斷裂。在美國一般人,包括許多批判性的研究者,傾向認為一個獲利至上、由廣告支持,以公司體制運作的傳媒體系,是唯一可行的方案。傳媒體系既然是美國政治經濟性質的反映,任何改造傳媒體系的企圖,也就成為推翻資本主義體制的整體革命志業中的必要環節。既然革命總是被當作不切實際的笑話,傳媒體系也就理所當然應牢不可破,一切似乎別無選擇。     

在這個世界的其他地方,資本主義並不如此堅固,政治經濟體制更易受到激進改革運動的左右。點滴的推進都是重要的,傳媒體制的變動也影響了政治經濟體系的運轉,換句話說,政治經濟條件不只構造了傳媒體系的性質,傳媒體系也對更大的政治經濟構造有作用。研究者與行動者都有體認,傳媒體系內的鬥爭對創建一個更大的、公義的社會確有必要,雖然有時鬥爭的細節似乎並不是總體革命藍圖裡的一部份。     

但美國的學界的行規讓我們這些政治經濟研究者窒息,特別當我們看到他國研究者在媒體改革行動上與政策制定上的著力甚深時,不免扼腕。而當我們回頭爬梳美國媒體政策制定的歷史時,經常感到惱怒,因為我們愈是投入,愈會發現俗常以為傳媒產業走公司商營體制是自然而然而且出於善意,根本就錯的離譜。美國史上有若干次針對媒體結構走向的大辯論,霸道的商營體制從來不是非此不可的選項。我的研究就發現,商業媒體遇到的反對聲浪不能不說可觀,在進步年代(Progressive Era, 1900-15)、三○與四○年代特別厲害。     

研究四○年代特別有意思,因為一般認為這是這個時期體制穩固、反對勢力幾稀,一切規定與構造都被視作理所當然。我自己對這個時期的研究意在揭露,媒體體制如何與那些壓在我們頭上的勢力掛勾。而其他同志對他國鬥爭經驗的關注,也發現美國政府如何通過媒體打壓他國人民的合法民主訴求。這些研究都是為了本國的政治鬥爭而預備。     

我無意說戰後以至於二十一世紀的期間裡,沒有一脈相承的行動者在推進媒體改革。但是政策制定過程確實是黑幕重重,由私營勢力主導。政客們被玩弄於企業家的股掌間,而媒體對之未置一語,以至於公眾對之渾然不覺。媒體政策本身從來不是個議題。電視體制被打包奉上給華爾街與麥迪遜大道上的廣告業決定,公眾無從參與。FM電台、有線電視與衛星電視的制度決策過程也是。七○年代的黑人民權、女權運動對媒體改革稍有觸及,但著墨有限。即使是最激進的改革提案,也很少直指公司主控的媒體體制要求變革。     

在雷根主政、新自由主義張狂的時期,我們遭逢了運動歷程的谷底。傳播事務成為華爾街的禁臠,大企業為了利潤戮力遊說,只有少數沒錢沒人社團在華盛頓為公共利益掙扎,人民既不知道也無從相挺。1996年兩大黨共同支持了《通信傳播法》的通過,一般認為是這個歷程的高潮。     

不令人意外的,在九○年代這種充滿敵意的政治氣氛裡,美國的傳播政治經濟學研究的隊伍逐漸拆毀,領域版圖也在萎縮。七○與八○年代早期的傳媒研究本具多樣性,到了晚近政治經濟學自其中退出而漸不為人知了。     

但同期還有另一股潮流在發生。由B. Bagdikian、N. Chomsky、E. Herman等研究者,還有記者如A. Cockburn、J. Cohen、N. Solomon等人,提出具布爾喬亞色彩但可觀的批判,直指媒體體系的自我監管機制,相關論述溢出了傳統學術圈的範疇與外界結合。媒體掩飾、護航有錢與有勢者的勾結行為,愈來愈明白。人民與社運份子開始認識到:如果媒體不關心我們在乎的民主與社會正義,我們就必須改革傳媒體制。     

所以八○年代末到整個九○年代,草根性的媒體改革運動發生了。像是由Fairness & Accuracy in Reporting(FAIR)揭竿的運動,以及由D. Hazen在1996、97年籌辦的兩場媒體與民主討論會(Media & Democracy conferences)。進步的期刊裡也有更多文章在批判媒體現象,比如The Nation, In These Times, Monthly Review, The Progressive,等等。不過在這個令人沮喪的政治環境裡,成效有限。但人們終於認識到,他們對媒體的關注與批判並不孤單。     

在主流媒體環境裡,不只是左傾的從業人員遭到威脅。隨著媒體所有權的集中、勞工勢力的退縮,新聞義理一再遭到商業與政治利益的侵蝕,編輯部縮編了,各地分社裁併了,內容更羶腥而瑣碎化。記者不再堅守批判的立場,許多不屬左翼的聲音也遭到打壓。簡單說,人民對傳媒體系的支持力量,正在弱化。     

以後見之明來看,當今的媒體改革運動脫胎自四○、五○年代的民權運動與六○年代的環運。當商業媒體的勢力四處漫溢,新聞媒體只懂逢迎拍馬的九○年代末期,1999年在西雅圖WTO會場外匯集的反全球化運動,促使人民成為媒體行動主義者(media activism)。謊言式宣傳(Big Lies)雖然保護了企業化的媒體體系(一般認為開國制憲者們以民主化信念催生的唯一選項),但其信用開始破產。美國的媒體體系運轉是由利潤原則所趨動,但這絕非自由市場,而是由少數大企業和政府密室勾結的促成的結果。開國元老們為了鼓勵活躍有生氣的報業發展,投注大量國家資源在郵政與印刷補貼,他們絕沒料到,自由的新聞業如今被少數富人掌控,變成他們賺錢與宣傳的工具。     

2003年,媒體改革運動關注到媒體所有權的集中問題。1996年通過的《電信傳播法》要求FCC每兩年檢視一次媒體所有權的分佈狀況,2003年時FCC的報告基本上是遲交的。該規定限制了單一家企業所能持有的廣電電波執照,也限制了其他類型的媒體企業,比如報業,擁有電波執照的張數,用意在維護所有權的多元性,保障人民利益不受大企業的侵害。     

就算在雷根主政時期,也只讓傳統的所有權管制政策稍微鬆綁,但在G. W. Bush上台後,梅鐸的新聞集團、清靜頻道等大媒體財團強力要求解除所有權管制,FCC的五位委員中,有三位由Bush派任的委員與財團同一陣線,在相關的研究報告還未完成前就表決支持放寬,加上由共和黨占多數的國會背書,2003年春季財團的遊說如願以償。     

鬆綁的決議曝光後,全美各地約有兩百萬的人民站出來,投書或致電給國會與FCC抗議政策更替。抗議者來自不同的政治光譜,理由各異,但一大原因為不滿2003年美國入侵伊拉克時媒體普遍的偏頗報導。雖然媒體還是故意淡化抗議的能量,但是人民確實開始認識到,主流的媒體體系並非自然而然,而是政治結果。新一波的媒體改革運動,因此展開。     

這五年來人民與財團在所有權管制政策上角力,能量日益可觀,媒體改革運動與過去不同,再也不是僅容少數有心活動家在華府遊說,而公眾無知也無力參與了。新時期的運動在政策制定過程中納入草根意見,比如我與J. Nichols、J. Silver等人在2002年共同創設的Free Press,初期的工作者曲指可數,到了2008年春,我們已有三十五名工作者投入,而會員達四十萬。Free Press是美國最大的媒改社團,其他媒改團體也於2003年前後如雨後春筍般設立,與Free Press網站連結的就有165個。2005年,其中約有二十餘個團體聯手設立了媒體民主化聯盟(Media & Democray Coalition)。這些媒改運動以媒體正義為標榜,並與他社會正義相關的議題連結,特別結合了性別、種族社群。草根結盟的媒改團體不斷地運作增生。     

以2003年為界,之前與之後的美國媒改運動在幾個重點上有所不同。其一,過去運動投注在媒體所有權管制政策上的鬥爭,現在則納入更多樣的議題共同工作。像是Free Press領導了護衛網際網路(Save the Internet)的聯盟運動,持持了網路中立性(Network Neutrality),抵抗有線電視系統業者與電信業者控制網站的流量與連線速度的私有化企圖。類似的活動,還有揭露並反對想藉放假消息製造新聞界混亂的布希政府,以及2005年捍衛公共與社區廣播電台的運動,並持續監督媒體相關法令的運作與修訂過程。這些運動各有不同主題,我們的任務在促進運動之間的結盟與瞭解,當然數位時代的溝通系統(網際網路)功不可沒。     

其二,媒改運動欲使媒體政策成為公開的政治議題,使人民理解:媒體政策不是非現有的私營體系不可,一切並不如那些財團聲稱的自然而然,而是他們撒錢遊說的結果。如今已有數百萬美國人民明白此事,並且願意行使公民的權利與責任,參與政策辦論的過程。     

這也就成為媒改運動的堅實基礎,並促使國會責成FCC在2006年與07年間舉辦六場公聽會,否則不得修訂媒體所有權管制條文。在運動者的壓力下,FCC也同意在2008年針對網路管制舉辦公聽會。同樣在2008年,議員E. Markey與C. Pickering共同提出了《網路自由法》(Internet Freedom Act),除了要求網路中立性,並促使FCC必須針對未來網路自由與管制的議題,在全國舉辦最少八個公開的「寬頻峰會」(broadband summits)。這些都是革命性的變革,是傳媒政策制定過程的民主化歷程,同時也激起其他領域的運動者對公共事務的新認識。     

其三,雖然媒改運動特別著力於政策介入行動,但同時也在獨立媒體運動以及批判主流媒體上深耕。這三塊領域共存相生,也有賴媒體從業人員的合作,特別是當後者意識到一己的信念與需求與老闆不同時。如此一來,媒體工會與媒改運動息息相關。如同我們已經看到的,美國新聞業若要生生不息,報業工會的鬥爭是其中關鍵。     

其四,在全球媒改運動的版圖與路徑上,美國由落後者逐漸變成領先者。其他國家的媒改運動者如今會參與Free Press定期主辦的媒改會議,以跟上美國的腳步。而加拿大在2007年人也籌辦了類似Free Press的組織。未來運動者的運動視野不再限於一國之內,而會與全球格局行動,而關注到貿易與經濟管制的議題。     

美國的媒改運動能作全球領導的期間有多久,還未可知。雖然我們的運動是無黨無派的,但是主要支持者確是來自政治光譜上的右派,但我們未來的成功必然要根植於人民的政治力量,即左翼政治團體,雖然目前左翼在美國積弱不振。說到底,傳媒領域的鬥爭在決定:究竟是人民或大企業,或說究竟是公共利益或私人獲利,能夠統治傳媒,從而操縱社會運轉。這多少意味著必須與資本勢力作對抗。而新興的左翼激進的媒改運動,在拉美、非洲,或甚至是歐洲,都可見蹤跡,因其資本主義相對不穩固,而左翼也有其傳統。我們目前在美國的努力,是要撐開激進媒體存活與發揮影響力的空間,並促成更有活力的政治文化,讓左翼得以復興。     

大家都明白,沒有媒改運動,就不會有革命。類比起來,有如自主工運(為了自主工會而戰)是鼓舞左翼政治能量的前提。我們在美國雖然一下不能發動革命,媒改運動最少能使我們的社會更正義與人道,對國民與世界諸民族皆然。     

當美國的媒改運動如火如茶地開展時,對傳媒政治經濟學的研究者正是大好機會,除了以之作為研究題材,更作為公共參與的路徑。作為傳媒研究次領域,政治經濟學在九○年代新自由主義盛行時幾乎奄奄一息,而批判研究逐漸純學術化而與現實鬥爭無關。並且如今網際網路神奇地治療了主流媒體的沉疴,我們得以藉之發達起來。我們既理解傳媒體系是複雜的政治經濟因素與政治鬥爭的結果,我們(研究者)更不能置身事外,而必須介入!這是我們的光明時代!


原文出處:The U.S. Media Reform Movement

(作者Robert W. McChesney為伊利諾大學香檳分校傳播系教授,譯者張時健為政大新聞所博士班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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