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播論壇】自由的媒介、不自由的思維?政論與傳媒民主應跳出妒恨的政治認同
【2008.09.02/NccWatch媒體公民行動網/張惠嵐撰】
政治是一個歷史性具創造且破壞的過程,至今,我們似乎仍無法否認這點。但做為一個長期關心台灣政治走向的青年學子來說,歷史政治的殷鑑教訓並不會來的太遠,相反的,正是因為民主自由的可貴來的太快太急促,以致於身為公民的我們及媒體有了更多的逃逸路線,只求新聞事件的速判速決。但我們從來都不該後悔曾經投下神聖的一票,因為那畢竟是當時認為最美好的民主政治選擇。
前總統陳水扁一句「我曾經做了法律所不允許的事」,驚爆台灣政壇,聲明自從政以來願就四次選舉剩餘款逕自匯往海外ㄧ事,向全國人民致歉。某政論節目更在談話進行中,公然為司法檢調單位下指導棋,點名除了尚在偵查的疑似海外洗錢案外,更點名SOGO案該查未查的三件事,巨細靡遺的情節播送,並搭配先前的炒股案、國務費,試圖為前第一家庭的貪污版圖作一清楚描繪,並且再次宣揚了先前的紅杉軍倒扁事件,聲明他們過去的努力沒有白費,因為現今檢調單位會全力拼湊出洗錢版圖,並將洗錢版圖擴及的五大洲十三國,將對全國人民做清楚的司法程序交代。
事件發展至今,比連續劇還更精采,把這件疑似海外洗錢案和過去的紅花雨時代做結合,但我們始終遺忘了,關於政治創傷的教訓,民主自由難能可貴在於,歷史自會有公正的評斷與定位,但作為台灣瘋亂媒體的生態,似乎已等不及歷史自我陳述的時刻到來,新聞媒體記者更以捕風捉影的方式,隨著爆料者起舞,媒體議題設定面向上的操作更是「未審先判」,並強調將所有的罪行推至吳淑珍一人身上,是非常的「政治不道德」,沒錯,這是政治上的不道德,更是高度的司法及政治程序「不正確」,但我們並不是試圖做脫罪的假定,但就算是古代要連誅九族也會先說清楚理由是什麼,更何況今日的台灣是高度民主自由的國家,任何的辦案程序有一定的法則,不是誰說了算,也不是誰比誰更大聲,更肯為台灣犧牲。
但眼看今日,媒體的隨波逐流,像是患有強制不停說話的躁鬱症,不分日夜強打海外洗錢案的相關新聞,沒錯,反貪腐的政治脈絡已是現今高度自由民主發展的國家主要訴求,更是全民共識,但它同時點出了現今我們的媒界生態的不足,對於新聞記者的質素教育仍待加強,在這些相關新聞浮現前,我們是否應更重視政治獻金法及相關系列的陽光法案推行,並且對於公職人員的「財產來源不明」,當事者應有舉證責任,說明並非透過不法管道取得,這是否違反了法治倫理上的「無罪推定原則」等;媒體作為一個公開場域,應率以發起上述的論辯反思,藉以凝聚全民共識,真正發揮媒體空間的公共論辯功能,我們應樂見其發生,而不是一昧地捕風捉影報導,將連線Live的氣力放在前第一家庭成員陳幸妤身上,大力報導陳幸妤言論背後除了指陳自身情緒不穩外,更推斷言論背後所暗喻的政治陰謀,直到陳幸妤的ㄧ句回嗆「你們才是假記者!」這種正常的情緒反撲,更是一語道破了台灣傳媒生態最大的悲哀,我們無以反擊究竟什麼是真記者,誰才又是假記者,如果我們的傳媒生態充斥的都是假記者,那麼新聞事件的產製不就更成了名符其實的假事件(pseudo-event),這種致命的誘惑挑釁,掩蓋了在媒體操作的空間裡,其實呈現的是全面的不確定性。
因為模型總是應先於內容,是唯一的主導形式,因此在模式一貫先行的軌跡中,模式可媲美為「假事件」的生產者,因此在電視直播事件發生的當下,對於事件發生應符合的預設邏輯,其實都有一套觀式模型在運作,因而,現今的相關新聞系列報導,都變成是「新聞模式」背後的主導,新聞媒體從來對前第一家庭總是不友善,但我們應該質疑,在政論談話節目強力主導辦案方向的現在,難道不是另一層面的陷入政治表述認同的無限迴圈嗎?忌妒與憎恨堪稱可為台灣政治與族群史上永遠不可抹去的ㄧ頁,但須知,在風暴過後,我們得到什麼?得到的不是推翻成功與否的快意,得到的是對於民主台灣的更多失落感,因為下一步,沒有人能告訴我們該如何走?政治人物沒步走,媒體沒戲唱,一切又回歸平靜生活,他們玩的開心,我們卻又落入族群對立、二元分化,你爭我奪的不平靜中。
(作者張惠嵐為中正大學電訊傳播所研究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