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新聞專業與問題根源:TVBS黑道光碟事件的再思考
文/魏玓
本文原刊載於《目擊者》2007.05
今年三月二十六日,TVBS與TVBS-N在新聞報導中率先播出「獨家取得」的中部黑道份子周政保嗆聲光碟畫面,周政保在光碟中公然展示武力,視法律為無物,震驚社會。各家電視台立即跟進(除了公視頻道之外)[1],在各節新聞中大幅播出報導,更是引發高度爭議。兩天之後,案情竟又急轉直下,警方發現,該光碟其實是由TVBS中部記者史鎮康協助拍攝;而TVBS則搶在警方公布之前,自行公開承認錯誤,向社會道歉,並懲處涉案記者與新聞部主管。
於是,原本停留在黑道嗆聲畫面不宜公開播出的爭議,迅速擴大成為新聞媒體造假、與黑道份子掛勾等重大違反新聞專業倫理,甚至違法的重大課題。原本跟在TVBS後面爭相報導的其他新聞頻道,反過來毫不留情地嚴厲批判該台;而社會輿論也更加沸騰,各界痛加撻伐,要求TVBS加重自我檢討,以及主管機關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即刻介入處分。
此一事件,正如媒改團體所言,是「整體惡質台灣媒體文化的縮影」<!--[if !supportFootnotes]-->[2]<!--[endif]-->,顯示新聞媒體環境百病叢生,已到了極端嚴重的地步。不過就在這個事件逐漸被社會淡化遺忘之際,有許多議題仍然尚未釐清,也缺乏更深入的探討。若真如此,我們恐怕將很快地再面對下一次,很可能更嚴重的「黑道光碟事件」。
TVBS最錯在哪裡?
由於在史鎮康協助光碟拍攝的真相爆發之後,整個事件焦點轉移到媒體記者專業淪喪,以及新聞媒體追逐獨家、惡性競爭的問題,反而讓外界忽略了,其實即使記者未曾涉入該光碟確為黑道自行拍攝,T台的新聞編輯流程控管,仍然出現嚴重問題;更精確地說,這恐怕才是問題的關鍵。
拿到這樣的影像素材,片中主角犯罪意圖明確,又展示違法槍枝,第一時間應該會同警方處理,根本不需要新聞專業判斷來指引。然而TVBS高層的反應,只能用「見獵心喜」來形容(此處先假設T台高層事先確實完全不知記者涉入),因為他們放棄了查證,放棄了慎重,急切地運用「獨家新聞」的包裝方式,高調播出並促銷該則新聞,將專業和法律拋到九霄雲外。
正是這樣的作業心態和組織文化,造就了史鎮康(以及許許多多銳意求取表現的第一線記者)的專業意識模糊,甚至是膽大妄為。如果不是電視台高層一次次鼓勵甚至要求記者製造獨家新聞,如果不是他們親身推動毫無專業節制的爆料文化,史鎮康頂多是一名「恪守傳媒職責......優秀表現有共賭」的記者<!--[if !supportFootnotes]-->[3]<!--[endif]-->,而不至於會犯下與黑道聯手製造新聞,這種對新聞記者來說如此黑白分明、逾越一步則永劫不復的錯誤。
換句話說,即使暫時先切割史鎮康參與拍攝光碟的部分,T台新聞價值選擇和編採流程的重大違失,依然存在,而且正是問題根源。因此,T台高層的責任實在是遠遠地大於第一線記者。T台一開始將史鎮康免職,但上層處分卻僅止於新聞部正、副總監記大過,顯然令人無法接受,民間遂有呼籲總經理李濤辭職的呼聲。更嚴重的是,T台的對外說明從頭到尾只集中在造假問題,而幾乎沒有對組織文化和編採流程做出任何檢討和道歉。
李濤雖然後來在NCC要求下<!--[if !supportFootnotes]-->[4]<!--[endif]-->,請辭總經理一職,但是在他的聲明中,卻這樣說著:「TVBS同仁一向優秀認真,此次發生背離專業價值,辜負社會信任的錯誤,本人痛心疾首,責任也應由本人全部承擔。」意思是說,T台的表現原本相當優秀,也符合專業價值,如今犯錯,也是「同仁」的錯,他沒有錯,但他願意「承擔」。T台董事會的聲明則說,「對李濤先生卓越的貢獻,予以高度支持與肯定...辭職,勉為同意。」問題是,李濤「貢獻」了什麼呢?是爆料文化的盛行,還是新聞倫理的淪喪?
因此,照理說李濤固然應該辭職下台,但如果此一辭職沒有聯繫上組織運作生態的檢討和改革,光是辭職,不過是換一個人來當李濤;我國電視新聞台已入膏肓之病,無從減輕矣!這也正是媒改團體與相關學者批評NCC處置方式,並一再呼籲必須轉向結構性管制的原因。
媒體如何處理民眾提供新聞素材?從BBC借鏡
回到「黑道光碟事件」的基本面,其中有一個相當值得思考的課題,那就是,不論此次光碟拍攝有新聞記者涉入的事實,新聞媒體究竟該怎麼處理民眾所主動提供的新聞素材?特別是,當這些素材完全符合新聞媒體當下的「新聞價值」,如果不是「見獵心喜」,而且願意認可「新聞專業」仍然重要,那麼媒體可以怎麼做?這無疑是個非常困難的問題,但我們無可迴避。因為正如前述,「黑道光碟事件」的根本問題,正在於媒體組織文化與編採操作的弊病,以及造成這些弊病的結構性原因,而不是單一記者的行為。
事實上,由公眾成員主動提供文字、照片、聲音或影像等新聞素材的情況,與日俱增,尤其是因為數位攝影器材的普及和便利,在很多突發事件的現場,或是記者不可能在場的私人場合,也讓民眾自行拍攝的畫面,成為主流媒體愈來愈仰賴的新聞素材來源。
然而,這一方面當然是體現了某一種型態之公民新聞學的實踐摸索,另一方面卻也對主流媒體在判斷和處理這些素材時,帶來嶄新且嚴肅的挑戰。包括素材的真實與正確性、提供者的意圖、素材作為新聞的價值、素材所牽涉相關人事物的利益或權益等等,都是非常困難但是必須面對的問題。
這些問題的困難程度,我們可以從以重視新聞品質和專業規範著稱的英國公共廣播協會BBC,就相關問題制訂多達十七個主題的處理準則,即可見端倪<!--[if !supportFootnotes]-->[5]<!--[endif]-->。該準則首先就提到,民眾提供的素材,很多都是寶貴無價的,BBC基本上也鼓勵公眾進行這樣的貢獻;不過他們也強調,這些素材的處理,必須按照嚴格的編輯審核程序,也希望提供素材者能與他們有此共識,並對提供的素材負責。
接著,BBC嚴肅地提出呼籲,他們並不鼓勵民眾為了要提供素材給BBC,以致甘冒個人或他人的危險,若是如此,則BBC將不予採用。除此之外,如果素材的採集明顯違法,或對兒童與青少年、個人隱私權造成傷害,以及缺乏被攝錄者的同意或瞭解等狀況,BBC原則上也不予播出,或者必須進一步判斷和聯繫相關人士再做決定。
因此,BBC首先是關心素材相關人的權益,然後才是素材本身的問題,而這其中最重要的,便是真實性與正確性的求證過程。BBC的準則提到,絕大部分的狀況中,民眾提供的素材都不會直接被播送或上傳網站,他們必須先預設民眾提供的素材可能是假的(而不是一開始就相信其必然為真),而用盡可能的辦法求證,如果編輯合理懷疑某個素材涉及特殊團體或組織的利益,相關求證會更加嚴格。除此之外,還包括署名方式、必要時將素材提供第三者(如警方)的前提(這一點特別突顯了BBC還是堅持保護素材提供者的應有權益,以及新聞處理的合理自由度),與可能涉及之相關法律問題等,準則裡也有詳細規範。
當然,以上的準則,並不能完全告訴我們,如果BBC碰到了類似周政保光碟事件的狀況(先假定其並非電視台協助拍攝),究竟會如何處理。然而,四月中旬發生在美國維吉尼亞理工學院的大規模校園槍殺悲劇,卻巧合地提供了一個我們觀察國外媒體的作法,以及藉此反省自己的機會。
「美國版」嗆聲光碟事件的對照
美國時間四月十六日,維吉尼亞理工學院發生駭人聽聞的校園槍殺事件,韓裔學生趙承熙射殺三十二人之後自殺。趙承熙在犯案之前,自拍光碟表露自己的憤怒和意圖,並將光碟寄送美國國家廣播公司NBC。NBC在案發後收到包裹,立刻聯繫聯邦調查局,在認定不影響調查的狀況下,播出了部分內容。
NBC播出相關畫面之後,批評聲音多,肯定聲音少。來自維吉尼亞理工學院以及受害者家屬的反應,主要是不滿、憤怒,認為造成二度傷害;而一般輿論亦有帶來模仿效應或英雄化罪犯的批評。NBC的回應主要有兩點:第一,他們播出相關畫面的出發點,是基於讓公眾瞭解趙承熙犯罪的原因,這是「好報導」,但可能無法帶來「好的公共關係」;其次,他們在編輯流程上已經做到嚴謹自制,包括事先配合警調、在警調的同意下播出,以及僅選擇素材的一小部分播出。
NBC的作法並非完全未獲支持,特別是來自於新聞同業的聲援。例如英國《泰晤士報》(The Times)和衛星電視台天空新聞(Sky News)都認為NBC播出畫面是「正確的決定」,因為那幫助公眾瞭解此一重大犯罪的動機,以及精神疾病的不可預測性,至於說造成模仿效果,恐怕是過度簡化解釋了精神疾病的發生與特性。
事實上,許多其他國際性新聞媒體,包括美國CNN,日本NHK,以及英國BBC也都轉錄並播出相關畫面。BBC的作法相當謹慎,但仍然引起一些批評聲浪。在播出相關新聞的當天,BBC電視新聞部主管侯洛克(Peter Horrocks)便親自在廣播節目中,以及BBC官網上的編輯部落格上,以「我們為何播出槍擊犯畫面」為題撰文向觀眾說明<!--[if !supportFootnotes]-->[6]<!--[endif]-->。侯洛克強調,他們考量過播出的社會效應,也諮詢過專家。由於槍殺事件發生已經數天,而NBC也已經播出相關畫面,甚至一般人要取得觀看也不是問題之際,在這個情況下,BBC必須考慮是否還有必要對它的觀眾封鎖相關畫面和資訊,「我們決定播出少量畫面,並加以解釋脈絡和配合其他相關內容,這樣有助於觀眾更瞭解整個事件。」他說。
侯洛克並解釋道,假設是BBC最初收到這樣的素材,會採取兩個必要行動。首先,與警方取得聯繫,並由其提供安全性的判斷。第二,考量受害者家屬的反應,並盡可能取得他們的理解,以及預告可能播出的部分。就此點來說,應該是NBC較為疏忽之處。其次,在報導形式上,BBC也有兩點堅持。第一,儘量減少畫面的使用量。在第一次播出的二十四小時後,必要時僅播出靜態畫面。第二,在電視或網路的播放上,都做到事先提示觀眾可能看到的內容。即便如此,侯洛克的部落格仍湧進近兩百篇回應,他也在六天之後再次為文說明,他們利用了各種報導手段(包括訪問心理學和犯罪學專家),讓趙承熙不至於在報導中被「英雄化」<!--[if !supportFootnotes]-->[7]<!--[endif]-->。
回過頭來看台灣
相對的,台灣新聞媒體的報導,卻恰好因為不久之前的「黑道光碟事件」,而呈現出相當「特殊」的現象<!--[if !supportFootnotes]-->[8]<!--[endif]-->。各家新聞台「一反常態」地低調處理這種聳動題材,敏感的槍枝畫面也都打上明顯的馬賽克。如果不是因為有這個脈絡,我們的新聞台會如何大幅、誇張、轟炸式地運用趙承熙畫面,大家都心知肚明。然而,這能算是一種進步嗎?當然不是。
從主管機關角度來看,NCC當初對各台的處分,是根據電視節目分級辦法,以畫面內容在道德上的適合與否為判斷標準。如此標準單調的內容管制(即使再加上對T台撤換總經理的命令),根本無法動搖新聞台在生態結構上的弊病,也無法帶動新聞台在這個特殊課題上的深度反省和改革。至於NCC聲稱要對境外頻道CNN沒有馬賽克的畫面進行處罰,雖然於法有據,但是卻更加顯露出我們在法律工具和管制思維上的僵化與侷促。
其次,就新聞媒體來說,他們僅僅是在畫面做出了形式上的處理,其目的在於符合分級法規,免於受罰。他們沒有被主管機關明確要求(更不用說主動),對新聞編採處理原則,提出具體的改革和檢討,並聯繫上有效的自律與結構管制手段。他們也沒有公開向觀眾說明,並與之互動討論。至於所謂脈絡化的報導,各新聞台幾乎也就是繼續挪用外國媒體的素材,而缺乏在地化的、主動的深度報導。
當然,NBC和BBC的作法,都不會是標準答案。但是他們審慎和負責的態度,以及與觀眾對話的誠意,正是他們能夠尋求最妥適解答的基本條件。他們的表現和態度,也證明了媒體生態和媒體制度的決定性作用。BBC處於公共媒體制度之下,最為審慎,NBC雖是商業電視台,不過美國電視市場競爭不若台灣如此激烈惡質,也就尚有專業和倫理作用空間。在台灣,我們的媒體無法自動學習看齊,那麼主管機關NCC的適當政策引導和媒體生態改造,就會非常關鍵;雖然說,這同樣是讓人不敢樂觀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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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f !supportFootnotes]-->[1]<!--[endif]--> 公視沒有播出相關畫面,公廣集團另一頻道華視雖然有播出,但僅有一小段,情節在各台中最為輕微。
<!--[if !supportFootnotes]-->[2]<!--[endif]--> 管中祥、羅世宏,〈醜聞會是媒體轉機?〉,《中國時報》,2007/03/30,A19。
<!--[if !supportFootnotes]-->[3]<!--[endif]--> 參見南投縣記者公會對史鎮康的描述,《中國時報》,2007/3/30,C3。
<!--[if !supportFootnotes]-->[4]<!--[endif]--> 關於NCC此一處理方式的批評,請見媒體改造學社與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之共同聲明(http://www.twmedia.org/modules/news/index.php?storytopic=3),以及魏玓、管中祥,〈罰T台,NCC既過當又不足〉,《聯合報》,2007/04/01。
<!--[if !supportFootnotes]-->[5]<!--[endif]--> 該準則全名是「公眾成員提供之影像、聲音,和圖片使用於BBC新聞產出之準則」(Guidance: Video, audio, stills contributions from members of the public in BBC news output),全文請見以下網址: http://www.bbc.co.uk/guidelines/editorialguidelines/advice/videoaudioand...
<!--[if !supportFootnotes]-->[6]<!--[endif]-->http://www.bbc.co.uk/blogs/theeditors/2007/04/why_we_showed_gunman_video.html
<!--[if !supportFootnotes]-->[7]<!--[endif]--> http://www.bbc.co.uk/blogs/theeditors/2007/04/not_glorifying_the_gunman....
<!--[if !supportFootnotes]-->[8]<!--[endif]--> 從周政保事件到趙承熙事件,僅有公廣集團的兩個頻道公視和華視,在處理上有其一貫的謹慎和深度原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