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月的帳單光是傳MMS就3千多元,
原因是我發送了一大堆的賀年MMS簡訊,
重點是...發送出約50多封的MMS,我能確定對方有收到的只有9-10封,
其餘一概未接收到,我也由客服專線的建議至直營門市去申請通話紀錄單,
門市小姐只丟了一句話給我,
"所有的電信業者都一樣,只要你手機顯示發送成功不管對方有沒有接收到都算是發送出去",
對方無法接收甚至未接收到,更誇張的是我事後得知有的朋友手機跟本就沒有接收MMS的功能,甚至是門號已經沒有使用了,
這些也要算在我的消費行為內,讓我非常不滿意
我再度聯絡客服人員,
即使是主管他給我的答案還是如此,
而且電信主管強調,
他不管其他電信業者是怎麼辦理,他們電信就是只要發送至中心,一概都算是通話成功,
我不懂,相對的我做了這樣的消費後卻沒有任何結果,
這樣真的也算是一種些費行為嗎?!
甚至電信主管要以每個月100元的折抵通話費,折扣六個月的條件草草了結我的問題,
根本是於事無補,也或許是我不是第一個人碰到這樣的問題了,他才會第一時間提出這樣的解決方案,
這就是電信業者遇到民眾申訴解決的方法嗎?
大家~幫幫忙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