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局近日對外表示,政府計劃明年設立「台灣國際頻道」,為台灣向國際傳播第一手資訊。不過,根據媒體報導,新聞局在研議「台灣國際頻道」三種可能經營模式時,幾乎完全跳過由公廣集團接手的模式,直接跳到獨立電視台模式。
我們認為,雖然這項政策仍在研議階段,但相關思維與作法恐有捨本逐末之嫌。首先,這是兩年前新聞局規劃以二三二億補助公廣集團設立「境外衛星英語電視頻
道」的翻版。這個境外衛星英語電視頻道的設置計畫,當時是預算達九十二億元的「公共電視與文化創意、數位電視發展兩年計畫」的一部分,但立法院後來只通過
四十四億經費,並立即凍結其中一半,因經費刪減而減列原計畫項目之後,這項設立「境外衛星英語電視頻道」的規劃也胎死腹中。
立法院當時刪除「境外衛星英語電視頻道」的這筆預算是有道理的。以西歐國家及日韓發展經驗為例,公共電視是各國文化創意的展示櫥窗,也是帶動各國影視產業
發展的火車頭。反觀台灣,新聞局每年只編列九億元給公共電視,卻打算花更多錢另設國際頻道,顯然是資源錯置、捨本逐末之舉。
這次設立國際頻道的構想捲土重來,但其定位和走向卻令人擔心。新聞局這次在「台灣國際頻道」規劃草案遠程目標載明:制訂台灣國際電視頻道設置條例,由政府
每年編列預算出資成立財團法人,指揮體系則由行政院,國安會層級組成指導委員會,作為上位指導機關。開什麼玩笑?如此界定政府與海外國際頻道的關係,未來
這個「獨立建台」的台灣國際頻道,將受制於行政院國安會層級的「指導」。
政府出資對外提供以政治文宣為目的廣播服務並非不可以,但要受到嚴格的規範和監督。除了廣播服務之外,各國推出國際頻道,不外為了商業和政治目的。另如都
有政府經費支持中國央視集團第九頻道,或MBC
Channel集團下的設於杜拜的廿四小時新聞頻道al-Arabiya,但也都不是獨立的電視台,而是有電視集團做為後盾。即便是韓國阿里郎電視台,也
非真的是獨立電視台,而是公私聯營模式,背後有觀光部、公營韓國放送協會、私營首爾電視公司等單位。
以新聞局對國際頻道獨立建台的想像而論,恐怕無論商業或政治目的都會落空,而且對國內的傳播影視產業發展毫無幫助。
綜合上述,我們認為,另設台灣國際頻道並非現階段善用國家資源發展廣電事業的最佳作法。新聞局不如儘速修訂公共廣播電視法,公廣集團自去年七月起陸續納入
華視、客家、原民、宏觀等頻道以來,亟需一部合身的公共廣播電視法,明訂充足與穩定的經費來源,儘速實現政府過去對壯大公廣集團所許下的諸多承諾。此外,
政府各權責部門優先振興台灣影視產業疲弱不堪的製作與發行能量,並且根本性的改善新聞頻道氾濫造成的種種媒體亂象,遠比設立以英語和華語播出的國際頻道更
為迫切。
我們建議,由公廣集團主導是最能兼顧國際頻道獨立性、本土文化價值和公共性的選項,也最沒有政媒不分、黨同伐異的後遺症或副作用。況且,由僑委會編列預算,自今年一月起納入公廣集團的宏觀衛星電視已經存在多年,不需再疊床架屋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