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視現任董事選任程序完全合法 新聞局盼理性解決公視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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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1.30╱新聞局】     
針對今(27)日民進黨中常會譴責新聞局濫權操弄公視人事,並通過要求監察院彈劾蘇俊賓局長事,新聞局表示不解,但仍尊重各界表達不同意見的權利。

新聞局指出,該局已一再強調8名增聘董事係由立法院推舉之審查委員以全體委員4分之3以上多數同意評舉選出,過程完全符合公共電視法第13條規定程序,監察院糾正文中亦未指該審查委員會組織違法,或增聘之董事有未符法令之處。

新聞局重申對於公共電視營運自主精神的尊重,但為了避免公視董事會持續空轉,影響公視正常運作,新聞局基於主管機關立場,必須捍衛公視員工及廣大觀眾群的權益,因此於日前採取了必要的法律行動。目前本案已進入司法程序,希望藉由公正客觀的法院判決,早日解決公視紛爭。

全文轉引自:http://info.gio.gov.tw/mp.asp?mp=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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