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WATCH重點新聞回顧(2010/01/01-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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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1.15/NccWatch媒體公民行動網 /indy7整理】

一、公視修正通過董事席位 新任董事引發爭議

二、NCC雖通過U-Life取代東森得易購頻道變更 仍需擔負金額三千萬

三、NCC要求電信業者降費 業者不排除「凍薪、裁員」

四、NCC與衛署聯手 查緝藥品廣告   

一、公視修正通過董事席位 新任董事引發爭議

《公共電視法》修正通過增加公視董事席位,引爆董座改選之爭,代理董事長鄭同僚日前以八名官派的新任董事當選程序有瑕疵,向法院聲請假處分獲准,暫停陳世敏等八人行使職權。

 董事陳勝福則反控鄭同僚擅用公款兩百萬元打官司,昨到士林地檢署告他背信、瀆職及侵占三罪。因為華視和公共電視組成的台灣公共廣播電視集團,擁有兩、三百億元資產,每年政府編列預算超過三十億元,董事會應當首重公司治理,對社會大眾清楚交代營運方向及願景,但鄭的經營團隊卻只想搞一言堂,工會對他的不滿意度更超過七成。  

鄭同僚昨透過董事會辦公室說:「尊重董事的言論自由,希望爭議盡早平息,讓公廣集團回歸正常運作。」監事黃世鑫則表示,董事長對於運用公司資金有先照會三名監事,行為有正當合法性。  政大新聞系退休教授陳世敏喟嘆,公視最大問題在:社會沒有體認公視的重要性,立委把公共電視當成公營電視,「公共與公營只差一個字,但差很多,」所以立委會去凍結公視預算。  

二、NCC雖通過U-Life取代東森得易購頻道變更 仍需擔負金額三千萬

NCC於1/12初步通過三十三家系統業者提出以U-Life取代東森得易購的頻道變更案,系統業者可望全面改播U-Life。但東森得易購13日收到法院假處分執行通知,加上去年已對台灣寬頻申請的假處分,卅三家系統業者仍無法播出U-Life。

這是東森得意購在蓋台風波後,法官再裁准第二件假處分,同意東森得意購提出三千萬元擔保金,森森百貨和東森國際公司在雙方訴訟糾紛確定前,不可以直接、間接、單獨、共同或以任何形式,取代全台廿八家系統業者的東森得意購頻道。

法官認為U-Life頻道的蓋台行為除已侵害消費者權益,違反廣電法廿六條規定,由NCC裁處外,也使多年來以經營電視購物為主要業務的東森得易購驟失數百萬收視戶,營運遭重創。U-Life購物頻道匆促上架,基本客層未建立,營運不見重大損失,為防止發生重大損害或避免急迫危險有定暫時狀態的處分必要,裁准假處分同時,定出擔保金為三千萬元。 

三、NCC要求電信業者降費 業者不排除「凍薪、裁員」

NCC於1/15公告第一類電信事業未來3年的電信資費調降方案。並強調電信業者不依法調降資費,NCC就會開罰 (最重新台幣500萬元),伸張公權力,屆期未改善,最重不排除廢止電信業者的特許執照。  

業者表示,NCC一再地以電信業者獲取暴利來強調降費的公正性,目前是為保護廣大消費者。但電信業者回應表示,「消費者是電信業者的衣食父母」,電信業者沒有理由不去討好消費者。 雖然電信業者決定以「溝通替代對抗」爭取翻案機會,但擔心未來資費價格競爭壓力極大、獲利遭壓縮,電信業者近期多已表示將繼續進行「凍薪、裁員、砍預算」支應。

針對業者的回應,NCC表示,電信業者享有的公共頻率比自來水、電力等公共資源更具排他性,因為使用一個頻段後,他人就不能使用。因此,業者更需回饋消費者。不理解業者心裡到底想什麼。

四、NCC與衛署聯手 查緝藥品廣告  

廣播、電視違法違規藥品廣告充斥,NCC主委彭芸及衛生署長楊志良宣示將共同打擊違法賣藥的廣播及電視業者。NCC雖有設備可側錄,但卻無能力進行醫藥專業判定,導致廣播賣藥風潮無法遏止。而廣播、電視播出的違規賣藥內容,需要衛生署專業認定,但衛生署並無設備側錄,許多業者因此心存僥倖。

衛生署長楊志良表示,衛生署雖沒有進行廣播節目側錄,但未來NCC如發現有疑慮的節目內容,側錄後傳送衛生署,經專家判定後,就可進行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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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NCCWATCH重點新聞回顧(2010/01/01-01/15)

森森百貨:東森購物未簽約 靠運氣拿到假處分

財經中心/台北報導(2010/01/21 15:19)

東森得易購與U-Life間的頻道爭議,台北地院於17日﹙周日﹚緊急發函NCC通知兩者有
假處分裁定,因而暫緩審議頻道變更。森森百貨董事長廖尚文表示,東森得易購沒有簽
約付費,因為運氣好拿到法院的假處分,就可以霸佔頻道繼續播出,森森百貨簽了約付
了錢卻不准播;法院應該是中立的,希望法院不要違反常態偏袒東森得易購,淪為商業
競爭的打手。

NCC針對33家系統業者變更頻道內容之申請案,有線廣播電視審議委員會已於1月12日初
審通過,同意系統業者將「東森購物」變更為「U-Life」。NCC原本並已排定於1/20提
交大委員會審議,但據了解,台北地院民事執行處司法事務官卻在星期天(1/17)緊急發
函NCC,表示東森得易購與U-Life間有假處分裁定,要求NCC「依法就本件強制執行,為
適當之協助」云云,據了解,NCC因此暫時延後審議此一申請案。

森森百貨律師團表示,法院主動行文獨立行政機關,要求其注意某一假處分案件之存
在,頗不尋常。因為假處分的效力僅及於聲請人與相對人(東森得易購與U-Life)之
間,並不能及於系統業者和NCC;且東森得易購與U-Life間的假處分只是由法院定暫時
狀態,不是確定判決,而系統業者向NCC提出的頻道變更申請案屬行政審查,兩者並無
關連,也不會相衝突。NCC核准與否,都不會影響到該法院假處分所定的暫時狀態。

森森百貨律師團表示,台北地院僅由司法事務官名義而非由院長或法官具名,行文
NCC,已似有欠尊重,而其超乎尋常的關切此案在休假日行文,明顯介入業者間商業競
爭,逾越司法權與獨立行政權之間的分際,誠屬可議。

森森百貨律師團強調,法院在處理定暫時狀態假處分事件,應高度謹慎,並應嚴守程序
正義,以免司法程序被濫用,造成難以彌補的損害。此外,承審法官開庭時應聽取兩造
意見,避免造成偏頗,引起外界的質疑。

★ 法院在「假」日緊急發函……果然是「假」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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