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視之爭 鄭同僚假處分 逼8董事閉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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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1.12/中國時報/記者朱梅芳、郭良傑、李永盛、仇佩芬/台北報導】
公共電視原定十一日召開的臨時董事會重新選舉董事長昨破局,代理董事長鄭同僚提假處分,陳世敏等八位董事被法院禁止談論公視經營和營運,未被「封口」的董事盧非易和汪琪,昨在律師邱琦瑛陪同下戴口罩表達對「閉嘴令」的抗議,譴責這是公視十年來最大的戕害,傷害憲法保障的言論自由。
除了鄭同僚的大動作,公視基金會監事黃世鑫認為陳世敏等八名董事,違法作出改選董事長的決議,新聞局長蘇俊賓一再迎合不合法的改選決議,因此昨天赴台北地檢署,告發九人涉及偽造文書及背信等罪嫌,檢方已經受理。
禁談公視營運 改選董事長破局
公視原訂十一日下午開臨時董事會,重新選舉董事長,但代董事長鄭同僚上周向台北地方法院聲請對八名新董事提出假處分,要求暫停職權,北院裁定八名新董事禁止參加董事會,同時也不得在網路、媒體上,影響公視的營運及不得有任何妨礙及干擾行為。
八位遭假處分被要求「閉嘴」不得談論公視營運的董事,包括陳世敏、蔡憲唐、廖元豪、須文蔚、趙雅麗、黃玉珊、林淇瀁和程宗明。另汪琪、盧非易、陳勝福、周建輝和林谷芳五位董事未被禁口,汪琪和盧非易代表五位董事聲援,汪琪說,「董事適用法令上如有瑕疵,可受討論,不可思議的是禁止八位董事去說可受公評的公視經營,又不是私人私德不可被談論。」
鄭用公視資源封口 兩董事陳情
八位被封口的董事與盧非易、汪琪昨至監察院送陳情書,陳訴鄭同僚與其他董事間的內部爭議,但鄭卻片面動用公視基金會資源(二百萬元),聘請律師及提供擔保進行司法程序,難謂無濫用職權與國庫資源之嫌,陳請監院調查處理。八位董事亦對鄭採取法律手段,今天上午律師邱琦瑛將到法院告他瀆職。
鄭同僚另針對暫時狀態處分的擔保金新台幣二百萬元提出說明,「此舉經本會監事們同意後辦理。」另鄭同僚昨發給公廣集團同仁一封電子信,指這四個多月的紛擾,絕非單純「職位之爭」,而是董事會能否合法運作的大是大非問題,是對事不對人。
行為未經決議 新聞局指鄭違法
針對公共電視董事長鄭同僚以聲請假處分的方式,排除其他董事行使職權,新聞局表示,鄭同僚的行為未經董事會決議,已明顯違反公視基金會法定代表人的業務職權。
至於黃世鑫告發蘇俊賓涉嫌偽造文書,新聞局表示,要求召開臨時董事會是由相關董事依規定提出,與新聞局無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