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系統蓋台廣告 頻道業者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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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6.03/動腦新聞/記者陳怡靜/報導】
【系統蓋台廣告系列報導3】5月14日由台灣廣告主協會(TAA)主辦、國家通訊委員會(NCC)贊助的「如何解決有線電視地方系統蓋台」 座談會,廣告主、媒體代理商表達看法後,頻道商、系統台有哪些意見?
(Brain.com 台北 2009-06-03)大部分的台灣觀眾都有個共同的經驗,就是在觀賞精彩的體育賽事轉播,戰況正激烈時,卻因為廣告切回比賽實況的時間過晚,導致錯過了比賽稍前才發生的重要片段,看不到所期待的節目進展,觀眾的氣憤與掃興可想而知,頻道業者對於系統廣告切播問題也是無可奈何,能做的只有對觀眾的頻頻抱怨表示抱歉。
觀眾們看電視,主要是觀賞頻道內的節目,提供觀眾所需要的娛樂、要聞與話題,而頻道的經營,倚靠的收入便是節目中間穿插的商業廣告,廣告主會針對各電視節目的收視率和收視群,來選擇頻道託播廣告,所以愈受喜愛的頻道和節目,廣告主愈是願意在上面投入預算。
但是,問題來了!收視成績良好的頻道,卻也成為系統台選擇切播地方性廣告的主要頻道,導致觀眾認為觀賞節目受到干擾,或是不想看插播的地方性廣告,而選擇轉台;廣告主為了迴避因系統台的插播,影響自家廣告應有的曝光率,寧願改找其他沒有蓋台風險的頻道。系統切播廣告造成的問題,對辛苦維繫節目品質與評價的頻道而言,實在苦不堪言,即使曾有頻道積極發起活動,請觀眾一同來檢舉系統蓋台行為,但是依舊得不到有效的改善。
5月14日台灣廣告主協會主辦的「如何解決有線電視地方系統蓋台」 座談會,與會的頻道業者ESPN表示,經營電視台真的非常辛苦,尤其面對經濟不景氣和系統蓋台問題,必須努力說服廣告主在頻道下預算,以支撐頻道的生存。但是當廣告主看到系統蓋台,就不願意再下預算託播廣告了。除此之外,當一有廣告客戶或媒體代理商反應蓋台造成的權益損失,ESPN也只能以賠償作補救。頻道商就像受災戶,看不到政府出面主持公道,維持市場秩序,法治不應該放在最後一線。
根據有線電視法第45條規定,『系統經營者應同時轉播頻道供應者之廣告,除經事前書面協議外不得變更其形式與內容。』這是目前法條中,關於系統廣告切播僅有的規定,實際作法還是得由系統業者和頻道業者協調出切播的規則。
5月14日代表頻道商出席的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商業同業公會秘書長鍾瑞昌表示,廣告切播的協調已經進行多年了,其實這幾年都有在調整與進步,不過還是有部分系統台違反第45條的規定,在超過頻道授權的時段切播廣告。
而且,系統蓋台有時是起因於技術層面的問題,像是頻道和系統間切換的時間點(cue tone)沒有抓準,造成切播廣告蓋到頻道內容的情況發生。還有在頻道時間切換到系統廣告時間,因為頻道會擔心系統切換的時間點延遲(delay)而導致黑畫面出現,無法向觀眾交代,所以就會找預告或MTV等內容作墊檔,但是切播廣告蓋到墊檔內容時,在觀眾感官上,就容易誤以為是系統蓋台,這部份是要替系統台加以澄清的。
鍾瑞昌認為,就目前存在的問題來看,將系統切播廣告取消才是治本的作法,未來希望NCC能把有線電視法第45條授權的部分修掉,至於在修法後,系統業者的利益損失,可以透過上下游的協調機制,商談出兩全其美的結果。另外,地方性廣告的露出,也可以改在系統本身擁有的九到十個頻道播出。
座談會結束後,緯來電視網葉秋明也來信提出三項建議,要確實解決蓋台情況,只有從修法和執法著手,第一,可集合各方力量,儘速完成修法,定出規範。第二,要求各縣市政府提供檢舉獎金。第三、加強各縣市政府對於違法切播的執法作業。
對頻道業者而言,蓋台問題無疑是深層的痛,愈受喜愛的頻道被切播的情況卻愈多,衛星公會統計,受到違法切播干擾的情形,以ESPN體育台最多、Discovery頻道次之。鍾瑞昌希望能建立起一個合理的遊戲規則,來改善當前的切播問題,並促成產業鏈上下游的和諧關係。而就現階段治標的方法是,系統盡好系統的本分,沒有授權切播的時段,就不應該進行廣告切播,頻道也盡好頻道的本分,既然是授權出來的時段,就不應該排入廣告主的廣告。唯有設法處理廣告切播帶來的問題,頻道才會有繼續做好節目的動力,觀眾也才不會因系統切播廣告而流失。
由於座談會的內容相當豐富,因此將分段刊出。後續請密切注意動腦brain.com刊登的即時新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