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視窗】電信業者是否會實現開放近用(Open Access)的承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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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FCC委員表示,行動通信業者雖承諾將開放他們的網路,但仍需監視業者的進度。

【2008.1.23/ IDG News Service / Grant Gross 撰/NccWatch摘譯】

一位FCC的委員說,美國主要的行動通訊業者承諾將開放他們的網路給相容的手機和應用,但管制者和消費者應該要確定他們會履行承諾。

FCC委員Michael Copps在新美國基金會的論壇中說,包括AT&T、Verizon Wireless等業者都允諾會敞開他們的網路,不過當消費者用自己的裝置接取到業者的網路時,FCC應該要監督業者向消費者所收取的費用,同時要監視新裝置和應用認證的複雜性。

Copps說,行動通訊業者可以決定哪些應用能在大多數的手機上使用,大多數的美國手機上沒有提供Wi-Fi應用,就是因為電信業者的反對。FCC需要秉持「相信但仍需驗證」(trust but verify)的原則,來監督電信業者是否履行開放網路的承諾。

Copps表示:「我希望事情能像所聽到的這麼美好,如果業者沒有實現他們的諾言,那麼FCC就應該要介入。」

Copps說,「電信業者在最近幾個月才封鎖簡訊和某些應用服務,他們必須保證不會阻擋、不會封鎖,不會進行差別待遇」

FCC主席Kevin Martin說,當AT&T、Verizon Wireless和其他的電信者表示要開放他們的網路時,開放網路的爭議就消失了。但Copps似乎不同意這樣的說法。

倡議者花了約一年時間進行推動,希望讓消費者能任意將自己的行動設備,接取到任一電信業者的網路。而在Google宣布組成開放手機聯盟(Open Handset Alliance)後,Verizon Wireless也宣布將開放網路給相容的手機裝置和應用服務。

在Verizon宣布後,AT&T也表示,允許相容的裝置及應用使用AT&T的網路,早已是他們一貫的政策。

但是Copps和其他的評論者則表示,一切都還言之過早。行動通訊業者也許可以向消費者收取較高的費用,降低消費者使用自己的設備去接取他們的網路。

賓州大學的Robert Frieden教授說,行動通訊業者常要求消費者簽長期合約,因為業者有補貼手機的費用。但是如果消費者使用他們自己的手機,業者就不用補貼了,所以成本應該比較低。但現在當你使用自己的手機時,業者也沒有提供任何的折扣。

Skype的管制和政府事務部資深總監Christopher Libertelli說,三年多前,有些電信業者也表示可以單獨的提供DSL服務。但有許多案例指出,消費者必須要爭取許久後,才能不用同時申請電話服務,可以單獨地使用DSL。他還說,Skype的行動裝置在歐洲和香港可以透過Wi-Fi,或行動通訊業者的網路打電話,而在美國卻不可以,就是因為美國業者的反對。 Libertelli說,我們無法預測報章所報導的情況,有多少會真正的轉變成消費者的權利。

不過Verizon Wireless、AT&T和T-Mobile皆表示他們會提供消費者更多行動裝置和應用的選擇性。

Verizon Wireless開放發展單位(Open Development Initiative)的副總Anthony Lewis說,Verizon Wireless如果還是站著支配消費者的立場,將無法促進行動設備的新型態,我們希望可以與手機的開發者和製造者一同進行創新。

AT&T的資深副總Robert Quinn Jr.表示,AT&T將會監視行動裝置搶頻寬(bandwidth hogging)和安全性的問題,除此之外,他們將會向所有的相容設備開放其網路,AT&T的消費者希望在使用AT&T的網路時,能夠有更多的裝置選擇性。

然而,當被問到AT&T是否會開放讓蘋果的iPhone可以使用其他業者的網路時,Quinn則表示,公司暫時沒有這樣的打算。

原文出處:http://www.pcworld.com/article/id,141696-pg,1/articl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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