鬆綁 媒體可兼營報紙電視電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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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2.19/世界日報/本報綜合華盛頓十八日電訊報導】
 
儘管國會議員以有害競爭為理由揚言阻撓,聯邦通訊委員會(FCC)18日仍以三票對兩票通過放寬對媒體所有權的限制,允許媒體公司在美國最大的20個市場同時擁有報紙和電視台或電台,使得這些集團有潛力擴張對這些城市的媒體控制。

此一投票結果修改對報紙和廣播業跨媒體所有權長達32年的禁令。FCC主席馬丁(Kevin Martin)在聲明中表示:「允許跨媒體所有權將使各公司可在多重媒體平台分攤收集地方新聞的費用,也許有助遏阻地方新聞報導的流失。」他也指出,這只是小規模的放寬禁令。兩名共和黨籍委員與馬丁投下贊成票,另兩名民主黨籍委員反對。

新規定將允許一家報紙在全美最大的20個城市購買一個廣播電視台,條件是收購的電視台不能屬於該城市四家最大的電視台之一,而且該城市還須另有八個獨立新聞機構存在。

實施多年的禁令曾在一些情況下豁免,包括梅鐸(Rupert Murdoch)的新聞集團(News Corp.)擁有華爾街日報、紐約郵報和一個廣播與有線電視帝國。

民主黨參議員竇根(Byron Dorgan)和其他24名議員17日致信該委員會,呼籲延後投票但無濟於事。該信威脅假如通過新規定,「將立法廢除規定、取消投票結果。」

投票結果立即引來眾院能源與商業委員會主席丁格爾(John Dingell)抨擊,對馬丁還是進行投票表示「極為不滿」。

但是FCC放寬一個行業的規定,卻也同時收緊另一行業的規定,通過有線電視公司的全國訂戶上限為30%。有線電視公司反對的這項措施,將禁止單一有線電視業者服務的全國付費電視觀眾超過30%,使得像Comcast等大型有線電視公司無法繼續擴張規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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