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心注意行動廣告、行銷與隱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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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心注意行動廣告、行銷與隱私
[2007.9.12 ∕Digital Destiny ∕Jeff Chester報導 ∕NCC WATCH摘譯]
線上行動空間對於公民社會、社群以及大眾而言將會無比重要。我們已經開始關切行動廣告的"生態"(ecosystem),是如何使得這項新媒介,去推銷互動廣告,使之強而有力的滲透在每個地方。這一類主題的專欄報導會逐漸增加,包括在行動通訊時代下有關消費者隱私與自主性的議題。我們目前所見到,所有以電腦為基礎之寬頻線上廣告的科技與策略-包括像是行為定向 (behavioral targeting) 以及豐富多媒體 (rich media) 的使用早已經搬到行動廣告平台。所以我們認為這篇來自ClickZ的文章標題:「這會是行動廣告年嗎?」是值得去檢視的。在美國或其他地方,我們都知道這市場將會受眾人矚目地成長。更別說這應該要使政策決策者以及公共利益擁護者注意並著手提出更好的解決之道。Newcomb提出一個來自Kelsey團體的研究,這研究說明了「美國行動廣告市場將從2007年的3320萬美元成長到2012年的14億美元, 有112%的年平均複合成長率(CAGR)。」這些即將帶來的廣告金額也說明了Google為何對此開放頻譜如此有興趣;這是個競爭市場的版圖 (Google vs. Microsoft vs. the carriers, etc.)。
這裡有些來自該文章的摘錄,包括有關Google的未來:
Booth說道:「行動市場的一個最大的驅動力將是Google,Google需要替它的文本廣告(text ads)另尋出路。由於龐大的市場規模隨著搜尋引擎的快速成長而緩慢下來,Google需要尋找其他方面去使投資者高興。行動廣告能夠作為一個既存廣告的自然延伸,因為既存的文本廣告(text ads)形式同樣能夠用在行動廣告上。」
此外,Google的廣告商希望在Google身上投資較多的資金,但Google沒有足夠的品項(inventory)可供投資。分析家估計,大概有一至兩億的線上廣告預算還沒用完,所以假如Google想要提供廣告商較多的空間來投資,並且獲得好的投資利潤(ROI),Google將要投資更多錢去打造這樣的空間。
Google也已經開始投資在廣播廣告上,在廣播 與它的在地聲音搜尋系統(Voice Local Search),1-800-GOOG-411兩者上。這些廣告贊助的查號服務應用,預期能從2007年的兩億七千萬通到2012年有二十一億通,50%的年平均複合成長率。
藉由發展一個廣播廣告平台,這平台可以販售給既有的廣告客戶,Google同時可以切進傳統的媒體市場,像是廣播,也可以創造新的清單貨品在新的領域上,像是podcasts與自由查號服務應用,這將成為一個主要的當地行動空間。
除了Google,微軟也冀望大力推動行動廣告,企圖對Google先發制人,微軟已經大力投資在行動產業上,包括三月時收購了TellME (acquisition of TellMe),並且也希望擴展它的廣告中心平台到行動廣告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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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留心注意行動廣告、行銷與隱私
行動廣告從許多的研究報告, 都顯示行動廣告是未來的趨勢, 以目前的在行動廣告的操作上, 仍是在簡訊廣告上; 又因大量被使用, 造成的接收者的困擾, 也就是侵犯個人隱私! 若是採用不同的模式, 是否會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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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動許可式行銷的魅力—從”行動廣告的救星—主動處理廣告的解決方案”的文章談起
行動廣告一直是被看好的產業,但是到現在為止, 市場上都沒有很大的進展, 或許 在行動廣告的救星—主動處理廣告的解決方案的文章道出行動廣告還未成熟的關鍵原因:
1. 隱私權
2. 主導權
3. 客製化
4. 回饋
以目前大家所認知的行動廣告, 如文章所言, 即採用文字簡訊及推播式的傳送模 式, 而推播行動廣告的行動電話名單,不是經由電信業者的購得, 就是從合作廠商 的既有的名單取得! 市場因為手機普及率愈高, 推播的行動廣告模式的變成廣告主 及廣告代理商刻板印象,也變成大多數廣告理商或廣告主構思一個行動廣告創意時 的重要因素,其實在作構思廣告時,就算有很多的回饋計劃及客製化的內容,整個行 動廣告方式就侵犯了消費者的隱私權及 主導權!
從以上論點來看, 我們不禁要問廣告主或廣告代理商, 採用行動廣告的目的是什 麼? 我們相信大多數的廣告主或廣告代理商都想讓一個廣告可以用不同媒體曝光, 達到最大的效益! 如果最大的廣告效益是廣告主想要的結果, 那麼行動媒體就不應 該是從廣告中的一個媒體抽離, 單獨思考行動廣告如何來操作; 當這個手機媒體與 其它的媒體的結合時, 從媒體的結合的排列組合來看時, 推播式的行動廣告,應該 不會是主要的方法!( 行動廣告的運作模式,可以參考從動腦雜誌的”調查報告–明年 台灣廣告主最想把行銷預算投注在哪裡?”看行動廣告(1)(2)(3))
談到這到, 廣告主及廣告代理商又要問—這些會使用這樣的目標族群的消費者之輪 廓( Profile )為何? 有多少人可以接收手機之訊息? 手機是個人的溝通工具, 台 灣的手機的普及超過100%, 3G手機的市場佔用率超過50%及曾用手機上網的將近7成 (NCC 2009/3月份的統計及資策會的報告), 這些在2009年第一季的統計數字, 相對 於每一個廣告主的目標客群來說, 不就是其所要客群的7成或5成嗎? (不同年齡層 的手機持有及手機使用習慣會有其小的差異, 以統計角度來看, 應該是可以接受的 範圍, 若是從ROI的角度來看,似乎是最好的選擇; 另外, 3G手機的上網功能在手機 出廠的預設值為開啓的, 所以, 没有使用過手機上網, 不代表手機無法上網)
從3G手機市場佔有率及國家發給電信業者之2G手機執照即將到期角度來思考時, 大 家應該可以期待, 2009年將行動廣告會是行動廣告成熟的重要一年!並不是行動廣 告的救星—主動處理廣告的解決方案文中提到的”行動廣告仍在初期發展階段,有成 長潛力,但還未成熟。” 其重要是如何操作行動廣告讓消費者接受,會是一個重要 的關鍵因素!
我想許可式行銷是行銷人員或品牌公司的最愛, 因為那是消費者主動索取, 而不是 廣告主主動推播的廣告! 筆者在動腦雜誌的”調查報告–明年台灣廣告主最想把行銷 預算投注在哪裡?”看行動廣告(1)(2)(3) 提到消費者主動取得訊息的方式有:
1.使用手機輸入URL上網
2.使用QR CODE的技術讓手機上網
3.使用網站輸入機號碼,將訊息傳到手機,讓手機上網
4.使用雙向簡訊方式, 取得手機上網
5.使用手機撥號到IVR系統模式, 取得手機上網
6.使用廠商提供內建軟體或用戶下載特定軟體, 取得廣告資訊(在文中沒有介紹)
以上方法都是屬於許可式的方法, 讓消費者主動取得更多的資訊, 其中(5)使用手 機撥號模式取得手機上網資訊, 最為方便!廣告效益最大化是為每一個廣告追求的 目標, 若是(5)的方式與其它媒體, 如電視. 平面媒體及戶外媒體結合時, 是否會 創造更大的廣告效益呢?這是比較不一樣的行動廣告概念, 我用以下台北2009電玩 展的海報來介紹其應用:
在海報右下角有一個0800 729 898 的手機免付費電話的露出, 當消費者在外面的 有張貼此一海報的地點, 看到後即可以撥打此一免付費電話, 即下載一個手機的 Game! 其中:
1.用戶主動撥打0800的免付費電話, 解決推播隱私及消費者主導的問題
2.免費的下載過程及免費取得的手機Game誘因, 解決了回饋的問題
3.自動提供符合該手機可以使用的Game, 解決了客制化的問題
你是廣告主及廣告代理商或者一般的讀者, 你看到許可式行動廣告的魅力了嗎? 你 有不同的看法嗎? 行動行銷觀點,歡迎你來分享:http://teeker.wordpres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