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ype創辦人告Skype侵害著作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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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9.17╱ZDNET新聞專區╱Michelle Meyers/報導】
由Skype創辦人成立的P2P軟體公司Joltid,周三對Skype提出著作權告訴,指稱Joltid的技術遭到Skype使用者侵害,「單在美國每天就至少侵權10萬次」。
這起訴訟在北加州美國地方法院提出,原告尋求法院發布禁制令並求償。Joltid在訴狀中指出:「有理由相信損失正以每天7,500萬美元的速度增加中。」
除了Skype之外,被告還包括Skype現在的東家eBay,以及本周稍早已和eBay簽約、準備買下65% Skype股權的一群投資人,包括Silver Lake Partners、Index Ventures Management、Michaelangelo Volpi、Andreessen Horowitz,以及加拿大退休金計畫投資局。
Joltid公司發言人發布聲明說:「Skype侵害了Joltid的著作權。Joltid將積極執行自己的著作權和其他創新技術的智慧財產權。」
eBay未立即回應記者的採訪電子郵件,但一名發言人對紐約時報表示,原告的指控「缺乏事實根據,只是基於根本的法律與事實謬誤」。
這起官司有可能讓Skype的出售案複雜化。不過,eBay曾表示,正著手開發自己的軟體,以取代向Joltid取得的軟體。
2006年,eBay以26億美元收購Skype,但Skype創辦人Janus Friis和Niklas Zennstrom透過他們成立的Joltid公司,仍保有Skype關鍵P2P技術(即Global Index Software)的權利。
Joltid 在獲知Skype疑似收購未經授權版的原始碼、又對第三者揭露軟體後,終止對Skype的軟體授權。雙方後來又因為授權終結糾紛,在英國對簿公堂,但此案要到2010年才會開庭審理。eBay在呈報證管會的報告中指出,Skype出售計畫完成的先決條件之一,是「Skype與Joltid公司的訴訟不得在未經買方同意的情況下達成和解」。(唐慧文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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