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ogle、微軟拉攏電信業者 網路中立原則名存實亡?

category :

評論:美國報業....[上一篇][下一篇]黃寶慧 傳掌中....目前為第4689篇/共8292篇

【2008.12.16/電子時報/記者陳穎芃/綜合外電】
 
提供網路連線的電信業者一般須遵守網路中立的原則,不得偏好特定網路服務業者,給予傳輸速度較快的網路空間。然而,據華爾街日報(WSJ)取得的文件顯示,網搜業者Google近日和多位美國電信業者洽談,盼業者能提供特殊頻寬供Google使用。部分電信業者仍有違反聯邦通訊委員會(Federal 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FCC)規定的疑慮,尚未給予答覆。

2006年,包括Google、微軟(Microsoft)、雅虎(Yahoo!)在內的多家企業分別加入了主張網路中立的聯盟組織,但2年後的現在,網路中立的精神已逐漸凋零。網路視訊內容的風行使得近幾年來網路流量暴增,電信業者為了升級網路設備、維持一定的連線速度,成本逐漸不堪負荷。部分電信業者認為獨自負擔網路設備升級的成本並不公平,而網路服務業者也希望自家提供的內容能在連線效率上享有優勢,於是在商業模式的驅使下,不少業者開始挑戰網路中立的規範。

根據華爾街日報取得的文件指出,Google近日提出1項名為「OpenEdge」的計畫,有意和電信業者合作,讓Google的伺服器直接設在電信業者的內部網路,藉此提升Google線上服務的連線速度。消息人士透漏,Google已要求可能合作對象封口,因此詳細合作內容仍不得而知。

微軟雖在2006年也曾支持網路中立,但如今態度180度大轉變,不僅公開表示已不再支持這項原則,現在也主張修法允許電信業者依網路服務業者的需求,提供不同等級的連線速度。微軟目前和電信業者AT&T簽有合作協議,由微軟為AT&T網路電視服務提供軟體,但微軟發言人不願說明這項合作是否影響微軟對於網路中立的立場。
 
全文轉引自:http://www.digitimes.com.tw

評論:美國報業....[上一篇][下一篇]黃寶慧 傳掌中....目前為第4689篇/共8292篇
RSS fe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