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開罰 5節目廣告化遭罰540萬元
Posted 三月 27th, 2008 by vehicle
電視+電信+網....[上一篇][下一篇]NCC有線電視....目前為第2763篇/共828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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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2.27/中央社/記者顧恆湛/台北二十七日電】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今天決議,東森綜合台「超級爭霸戰」、超級電視台「超人氣冠軍王」、MUCH TV「資訊特區-健康百分百」、台灣藝術台「台灣羚聲」及「幸福保健室」涉及節目未與廣告區分,五個節目共處罰新台幣五百四十萬元,並限期改正。
NCC表示,上述五節目內容皆藉由提供相關資訊推介各種產品,明顯表現出媒體為特定商品宣傳意涵,廣告未與節目明顯分開,已違反衛星廣播電視法第十九條規定。
NCC說,NCC依違法情節等級及過去三年受裁處紀錄,決議分別處罰台灣藝術台「幸福保健室」、東森綜合台「超級爭霸戰」、台灣藝術台「台灣羚聲」、超級電視台「超人氣冠軍王」、MUCH TV「資訊特區-健康百分百」一百二十萬元、一百萬元、一百二十萬元、一百萬元、一百萬元。






















